嘉汇城市广场(三门县沿海工业城5号地块房地产开发一期项目)自行验收公开2018年8月22日,在三门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海景路27号的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嘉汇城市广场(三门县沿海工业城5号地块房地产开发一期项目)竣工环保设施验收会。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(三门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)、环评编制单位(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)、验收监测单位(浙江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)、施工单位(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)、监理单位(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)。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环保工作落实情况,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,并提出整改要求。截止2018年8月30日,本公司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,经公司自查,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,根据《建设项目管理条例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,现将本项目验收基本情况进行公开,具体公开内容详见附件。 公开时间:2018年8月30日-9月30日 注: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组名单等详见附件。 三门恒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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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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